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宣传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简称“关爱行动”)取得新发展,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决定举办四期“关爱行动”骨干培训班,对地市级以上团委和行业系统重点单位团委负责此项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一次轮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7月15日至30日,在江苏省常州市、辽宁省沈阳市、四川省乐山市和绵阳市分别举办(具体安排见分班安排)。
二、参训人员
1.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负责人各1名(带队),实施“关爱行动”的市(地、州、盟)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负责人各1名。
2. 各系统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实施“关爱行动”的重点单位团委负责人,其中,中直机关5名,中央国家机关5名,全国铁道5名,全国民航5名,中央金融20名,中央企业40名。
3.部分重点项目实施高校团委负责人(团中央志工部另行通知)。
三、分班安排
1. 第一期“关爱行动”骨干培训班。7月15日至18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举办,15日报到,16至18日培训3天。参加人员: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9省市有关人员,部分高校团委负责人。
报到地点:奥体明都国际饭店(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61号,总机0519-85608888,酒店联系人丁凌云13775235541)
2. 第二期“关爱行动”骨干培训班。7月19日至22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19日报到,20至22日培训3天。参加人员: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辽宁、吉林、黑龙江10省有关人员,部分高校团委负责人。
报到地点:沈阳天伦瑞格酒店(总机:024-24876666,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3号,酒店联系人:李莉13898862710)
3. 第三期“关爱行动”骨干培训班。7月23日至26日在四川省乐山市举办,23日报到,24至26日培训3天。参加人员: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人员(四川、重庆部分人员参加本班),部分高校团委负责人。
报到地点:乐山金海棠大酒店(地址:乐山市中区海棠路512号,总机:0833-2128888,酒店联系人:李希瑶13518223222)
4. 第四期“关爱行动”骨干培训班。7月27日至30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举办,27日报到,28至30日培训3天。参加人员: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全国铁道、全国民航、银监会、中央企业6个系统有关人员(四川、重庆部分人员参加本班)。
报到地点:长虹国际酒店(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北段89号,电话0816-2416666酒店联系人:韩于言13990132712)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主要采用专题讲座、分组讨论、实地观摩等三种方式进行。
1.专题讲座。内容包括: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状况;“关爱行动”总体部署及当前重点工作;农民工子女现状及特点分析,“关爱行动”成效评估方法;新媒体发展趋势;工作案例分析等。
2.分组讨论。内容包括:如何贯彻党中央书记处对”关爱行动”重要指示,如何落实“四位一体”工作思路;如何推进“关爱行动”形成社会功能;工作经验和推进难点及创新举措等。
3.实地观摩。在培训班举办地,围绕推进“关爱行动”有关工作进行现场观摩、交流。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班是推进“关爱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培训班培训费和食宿费由团中央志工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3.参训人员应提前做好培训交流准备工作,按时报到,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请务必于7月9日前上报《培训班人员统计表》。
联 系 人:张燕红 张 雷 王 家
联系电话:010-85212049
E-mail:zyzgzb@126.com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