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梧州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团区委按照团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把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作为共青团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积极整合资源,依托学校、家庭、社会资源,扎实开展应急自救教育、健康安全教育、防范侵害教育,构建起“三位一体”自护教育的机制,有效促进了当地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快乐成长。
一、思路做法 共青团长洲区委关爱行动的主要做法是依托“三位”资源(即学校、家庭和社会),扎实开展“一体”教育(自护教育,含应急自救教育、健康安全教育、防范侵害教育),取得了良好实效。 “三位”,即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温暖同行助成长”是广西共青团全力推进的重点工作,通过青年志愿组织方式推进,该活动的开展赢得了社会认可和支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遇到诸多问题,如缺乏资金和资源、场地受限、人手不足、影响不大,等等。为深入实施自护教育等五项内容关爱活动,为农民工子女和志愿者搭建起爱心平台,共青团广西区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整合“三位”(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的新思路新模式。
(一)志愿者——自护教育的有力推动者。共青团长洲区委有针对性地招募和培训青年志愿者。招募教师、干警、医生、机关干部、老党员等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志愿者,聘请青少年心理生理、自我保护教育和网络文明教育的专家学者,深入开展培训,帮助志愿者掌握谈心辅导等科学有效的方法,再由志愿者通过“一对一”、“一带二”、“一对多”等模式进行自我保护知识教育,通过志愿者推动开展自护教育。
(二)学校主导——应急自救教育成效显著。长洲区地处西江、桂江沿岸,各中小学校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在江边、水库、池塘显要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安排教师护送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的学生,举办溺水案件图片展,印制宣传手册,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同时注重加强德育与政治学科的结合,每学期之初,各志愿服务团队或组织加强自我保护知识的学习和宣传,通过法制副校长授课、团队会讨论、主题演讲、专题作文等形式,让学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灾避险、禁毒防毒等内容,增强学生自我应急自救意识。 针对梧州市夏季降雨集中、地灾易发的特点,长洲中学邀请技术专家为学生讲解防溺防雷、紧急救护、避灾逃生等安全知识,提醒学生们在雨季时节注意出行安全。倒水中学邀请交警深入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播放专题教育片、进行挂图集中教育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青少年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市十五中团支部还邀请卫生学校急救专家,在学校举办了卫生救护培训班,向青少年学生普及卫生救护、逃生避险基本知识及自救互救技能。
(三)家庭监管——健康安全教育深入人心。采取“家长学校”、家长(监护人)座谈会、倡议书、书信等多种形式,把家长作为法制教育的辐射对象,引导家长参与农民工子女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扩大“小手拉大手”效应,鼓励农民工子女自学法律知识的同时“带法回家”,与家长一起学习印制好的法制、安全知识小手册,并通过家长经常性检查督促,协助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在校外的法制教育和监督工作。 共青团长洲区委结合当地实际,统一印制了《学生安全系万家——致学生家长(监护人)一封信》,举办“小孩安全知识知多少”培训会、“大手拉小手”座谈会,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向家长宣传和传授学生健康安全教育知识,通过这些方式,即提高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护管理,又通过家长的言传身教,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子女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节假日期间农民工子女的安全。
(四)社会关注——防范侵害教育撑保护伞。“面对面”活动是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也是预防工作的主要对象之一。该区围绕“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主题举行 “面对面”座谈会,邀请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务工青年、企业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围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子女入园上学、农民工子女成长以及给流入地带来的治安管理等方面建言献策。在城区“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提交4件相关的议案或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代表委员们通过跟踪监督、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方式进行落实,进一步营造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社会氛围。 长洲区对农民工子女成长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由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安监、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治安工作组,不定期对各个学校周围的小卖部、游戏室、网吧等进行检查,加大净化农民工成长环境的专项整治和社会宣传,净化农民工子女成长环境。在禁毒日期间,长洲镇在一些社区开展“青少年与合成毒品”禁毒宣传活动,宣传《禁毒法》和毒品危害、戒毒知识为重点内容,通过发放材料、展牌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教育活动,让农民工子女对毒品危害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自觉远离毒品。
(五)构建“三位一体”的自护教育机制。自护教育作为关爱行动的重要方面,在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子女的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其健康成长上起着重要作用。共青团长洲区委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员单位和志愿者的组织力量,结合“平安长洲”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自护助成长,关爱在心中”为主题的平安教育活动,帮助孩子们掌握基本的法律、食品、心理、交通、防灾避险等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逐步形成学校加强应急自救教育,家庭重视健康安全教育,社会参与防范侵害教育的良好局面。
二、效果启示
(一)在全社会宣传推广了青少年安全保护观念。关爱农民工子女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团组织通过整合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力量,充分利用学校、社会、家庭等人力物力资源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并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座谈会、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引起了全社会对农民工子女现状的关注,向全社会传播青少年安全保护观念,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增强了青少年自我保护和应急自救意识。自护教育活动以自护宣讲、自护实践、自护互动和自护提示的形式展开,通过聘请专家授课、举办专题讲座、组织观摩、自护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农民工子女积极参与法律和社会实践。活动中专业青年志愿服务队走进校园,让农民工子女深刻了解交通安全、火灾防范、安全用电、远离毒品、拒绝吸烟、预防网瘾、饮食安全、心理健康等常识,并加以必要的实际操作和逃生演练,生动的自护教育增强了农民工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
(三)阻止了侵犯和伤害青少年的行为。为了防止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通过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的联系和沟通,实施综合管理,多管齐下,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的保护,不仅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护教育,而且阻止了侵犯和伤害青少年的行为,强化了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专家点评
威胁到儿童安全的因素既有来自人类的,也有来自环境的,而农民工子女所面临的安全威胁,无论来自人类,还是环境,其概率要远远大于非流动人口家庭的子女。从这一意义上说,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中的“自护教育”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志愿服务于当地环境特点相结合。对于农民工子女的安全保护,不仅意识到这些农民工子女和千千万万儿童一样,有可能在学校、家庭、社区等场所面临着校园暴力、同辈欺侮、危旧校舍、不合格的体育设备、不安全的家庭日常用品,交通车辆、犯罪分子等多方面的安全威胁,而且面临着地区自然环境所特有的安全威胁。例如,广西梧州市夏季降雨集中、易发地质灾害等特点,青年志愿者和长洲各中学、小学邀请技术专家共同到农民工子女较为集中的学校为学生讲解防溺防雷、紧急救护、避灾逃生等安全知识,增强他们自我保护和应急自救的能力。这就体现了广西长洲区团委善于把农民工子女的“自护教育”志愿服务活动与当地的环境特点相结合,不搞本本主义的务实作风。
(二)自护教育定位准确。将自护教育定位为生命教育,具有科学的合理性。生命教育,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法和内容正处于摸索和探讨阶段,缺乏行之有效的生命教育课程与方式、方法。广西的尝试与实践可以丰富我们对生命教育的认识,也会对我国生命教育的实践形成强大的推动力。
(三)全方位调动,多元化参与。关爱农民工子女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才能真正取得成效。需要团系统和教育系统合作,发挥学校在农民工子女安全保护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作用,使形式活泼多样的自护教育常态化。同时,要加快构建农民工子女政府支持、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帮扶、亲情关护的教育网络,尽早形成农民工子女工作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工子女走上身心健康成长的道路。
(执笔人:蒋光敏;点评专家:卢德平 孙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