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阳日报
今年5月1日是《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实施三周年的日子。三年来,贵阳市在《条例》的指导下,在机制创新、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成绩,近50万名“绿丝带”志愿者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2013年2月,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2013年3月30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贵阳市将每年的4月25日定为《条例》宣传日。
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我市在机制创新方面着力推动四大领域创新:在生态机制上创新建立行政与司法、从市到乡(镇)、部门管理与公众参与的联动机制;在生态制度上创新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林业生态红线、环境准入把关、生态环境绩效考核、执法监管相关制度;在生态治理上创新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燃煤锅炉刚性淘汰、餐饮油烟规范管理、工地扬尘视频监管、焚烧秸秆严厉处罚、河流治理“河长”责任、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营造林高标管理;在生态文化上创新打造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参观示范点、创新建设市级示范公园、开展生态文明系列试点创建、创新抓好生态环境管理的大数据运用,并初步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生态环境管理重要数据的传输、管理和分析。
贵阳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广大市民定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机制。如今,贵阳市已组建起一支近50万人的“绿丝带”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态文明志愿宣讲、义务植树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