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晨报 朱凯
武汉拟借鉴国外经验,在志愿服务领域实行时间储蓄制度。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33次会议审议了《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闵光新介绍,有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认为,我市应当充分借鉴国外已经比较成熟的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志愿者可以在自己积累的志愿服务时长内得到他人的无偿服务,特别是当志愿者自身陷入需要帮助的困境时,能够得到他人的志愿服务。
据了解,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通过模仿银行的储蓄制度,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享受志愿服务结合,主要应用于社区服务。国家民政部2012年制定实施的《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曾对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作了倡导性规定。实践中,广大志愿者对此也呼声较高。
为此,《条例》草案新增一款,规定“志愿者可以凭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优先享受社区照顾、社区养老、社区互助等公共服务和自助互助服务”。
据了解,我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硚口区宗关街发展社区等均有过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的尝试与探索。(记者 朱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