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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机构:
为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春运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全国春运志愿服务工作水平,自2015年起,团中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为确保“暖冬行动”顺利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关于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7号)要求,各地须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本地区和行业系统开展春运志愿服务的组织指导、动员招募、培训管理和总结表彰等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快建立起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暖冬行动”的谋划、部署、推动和落实工作。
二、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暖冬行动”涵盖主要公共交通方式,涉及的服务对象多、时间相对集中、社会关注度高。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要专题研究,掌握各交通运输系统志愿服务的工作特点、时点和运作方式,掌握重点城市、相关单位工作情况。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做好春运志愿服务的需求统计及对接工作,加强志愿者的招募动员,抓好培训和日常管理,强化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
三、广泛开展集中启动活动。为便于志愿者在春运首日到岗服务,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同意,团中央将于2月3日(春运开始前一天)在京举办春运志愿服务集中启动活动。当天,各地要以“青春志愿行 温暖回家路”为主题,在主要火车站、机场、道路客运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广泛开展春运志愿服务集中启动活动,并邀请有关领导同志参加,开展慰问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声势和影响。
四、抓好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各地要根据春运期间出行旅客的需求,在火车站、道路客运站、机场、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以新建、共建、挂牌等方式,抓好春运志愿服务站、志愿者之家等阵地建设。要为志愿服务阵地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注重整体形象包装,突出中国青年志愿者统一标识。同时,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能长期使用的客运志愿服务阵地,为广大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提供便利条件。经团中央志工部协调,四季沐歌集团将协助各地在车站等场所建设一批春运志愿服务站,并提供相应工作支持。请各地会同春运相关单位及时提出服务阵地等需求(附件1)。
五、推动落实志愿者保险保障。经团中央志工部协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春运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为1元/人(保险简介见附件2)。各级团组织和服务单位要坚持以志愿者为本的原则,积极推动为志愿者购买保险,切实提供保障。同时,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向春运志愿者赠送有效期为1年的交通意外险(具体通知另发)。各地要高度重视志愿者人身安全,加强安全提示和管控,严禁安排从事高危性岗位服务。
六、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各地要按照《“暖冬行动”宣传工作指引》(附件3)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组建“暖冬行动”宣传员队伍,构建与当地春运办和各交通行业的信息联动机制,及时刊发、报送相关信息。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把握春运志愿服务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策划专题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宣传亮点,主动发声、形成统一声势,营造志愿服务春运的良好氛围。
请各省级团委于1月16日前上报“暖冬行动”工作方案(或通知)及《“暖冬行动”志愿服务需求统计表》(附件1),1月23日前上报集中启动活动方案、“暖冬行动”宣传员统计表(附件2)。
联系人:陈 丹 于力新
电 话:010-85212746、85212195
邮 箱:zyzgzb@126.com
附件:1. “暖冬行动”需求统计表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