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与深圳国际公益学院29日在北京发布的“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显示,京、沪、苏、浙、粤位列前五。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教授傅昌波在发布会上介绍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由政策环境、组织发展、贡献影响和社会参与等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构成,除港澳台外的全国31个省份作为评价对象,依据采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等权威出版物的数据,2014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宁夏、山东、重庆、湖南和福建。
据介绍,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旨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慈善政策的制定实施和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作出全面、客观、系统、持续的评价,对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趋势做出准确判断,以推动全国慈善政策创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傅昌波说,2012年至2014年的中国慈善指数研究结果显示,北京在组织发展、贡献影响和社会参与3个方面优势突出,连续3年的慈善进步指数均排名首位;除北京外,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也连续3年稳定位居慈善进步指数前五。
同时,江苏在2012年至2014年的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位分别为第二、第二和第三,其在政策环境、组织发展、贡献影响和社会参与等四个方面具有综合性、均衡性的发展优势。广东在全国首先推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和下放非公募基金会与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开拓与创新力强。上海在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名中也具有整体性优势,突出体现在募捐政策与对经济的贡献方面。浙江在促进社会织织发展方面排名靠前。
从2012年至2014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二级指标测算结果看,慈善事业整体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各地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政策,积极制定地方性慈善法规,创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行政审批权下放等政策,使中国慈善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
傅昌波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独家研发的评价指标。研究团队按照全面、客观、系统、持续评价的需要,按照慈善事业构成要素,独家研发了慈善事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开创评价省级慈善政策先例。中国慈善进步指数设计了评价省级政策环境的指标,是区别于其他“指数”的重要特征。三是便于判断慈善事业发展趋势。通过对3年指数变化的深入分析,可以对全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趋势进行预测,也能够实现对事关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专项工作作出趋势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