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赵波
近日,陕西省文明办、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团员青年到社区志愿服务的意见》,要求广泛动员全省团员青年以社区为志愿服务重要阵地,进一步“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扎实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意见》要求,志愿服务活动以结合本职、自觉自愿、围绕公益、聚焦聚力、持之以恒等为原则,围绕扶弱济困、丰富精神文化建设、提升社区治理功能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采取个人分散活动和组织集中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团员青年个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可在当地注册平台“志愿云”系统上进行实名注册,经系统审核通过后成为注册志愿者,获得全国注册志愿者统一编号;各级团组织、单位志愿服务队、社区志愿服务队或其他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在当地注册平台“志愿云”系统实名注册为志愿服务团体,通过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就业培训基地、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人家庭,按照“团队帮扶结对接力”的工作机制,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意见》强调,各级团组织要把推动团员青年到社区志愿服务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各级文明办要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联络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对已招募的社区志愿者,坚持培训的经常化和全面化,把社区志愿者初次培训、阶段性全员培训和临时性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社区党团组织要与团员青年所在单位团组织沟通联系,每年底以适当形式向团员青年所在单位反馈在社区服务群众情况。(陕西日报记者 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