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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推进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 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5-10-20

来源:中华慈善网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加强慈善组织之间分工协作,提升慈善资源使用效率,推动慈善事业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有关要求,10月15日,民政部下发《关于鼓励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慈善组织积极作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着力推进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让慈善资源通过慈善组织间的合理分工、有效协作惠及更多需要帮扶的城乡居民。

  《意见》明确,慈善款物募用分离是指在款物募集方面有优势的慈善组织(以下简称“资助型组织”)负责慈善资源的募集和管理,并以一定方式分配给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以下简称“服务型组织”)运作项目、开展活动,通过筹募与使用的适度分离和不同慈善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提升慈善款物使用效率的一种做法。

  《意见》提出,要突出分工协作,资助型组织侧重于募集款物,服务型组织侧重于开展服务,二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实现慈善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要确保公正透明,资助型组织应通过公平、合规的方式,将所募集款物交由服务型组织用于实施慈善项目,并全程公开资源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要强化规范管理,民政部门要完善规章制度,引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募用分离,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款物用于慈善目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实施方式方面,《意见》鼓励资助型组织和服务型组织通过协议委托、公益招投标、联合劝募、公益创投四种方式实施募用分离。

  《意见》还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对慈善款物募用分离的支持和监管措施:加强跟踪指导,总结和推广慈善组织成功实施募用分离的经验;在开展慈善奖、先进社会组织等评选表彰活动时,将实施募用分离情况列为评审内容,逐步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引入对募用分离效果的评价;鼓励慈善组织在自愿基础上,以地域范围或服务领域为基础建立联合型组织;积极引进外部力量,为实施募用分离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监督做好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保障募用分离工作在阳光下健康有序开展。

来源:中华慈善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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