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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自查和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1-11-09    来源:

  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宣传部):

  为深入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落实好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和爱心捐赠5项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充分挖掘各地好的思路、做法与经验,现将开展关爱行动工作自查和典型案例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自查

  (一)自查时间

  2011年5月底至2011年6月15日

  (二)组织实施

  自查工作由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组织实施,在对市、县级团委相关内容督查情况下汇总本省(区、市)情况。

  (三)自查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情况。主要包括团中央书记处关于“省、市两级团委党组负责”要求的落实情况,党政领导同志通过指示、调研、参加活动等不同方式加强领导情况,省市县级团委印发文件、深入调研情况,加强督导和考核情况等。

  2.开展摸底及结对情况。主要包括对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数、结对数、结对的比例。

  3.围绕5项服务内容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通过采取哪些措施、载体、抓手深入推进5项服务内容的思路、做法与成效等。

  4.阵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阵地建设规划、规模、整合社会资源、管理运行和发挥作用等情况。

  5.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志愿者队伍组建、培训、管理与考核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把这次自查工作作为全面总结、梳理关爱行动实施以来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我们将根据本次自查情况和平时收集督查的情况,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团中央书记处。

  2.内容务实,数字准确。请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关爱行动的基本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在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见附件)基础上,形成一篇3000字左右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切实反映当地实际情况,有落实、有部署、有佐证,不能泛泛而谈。《自查情况表》要准确反映工作中的数字。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请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报分管副书记签字后于2011年6月15日前报送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二、典型案例征集

  本次典型案例主要征集各省级团委整体推进关爱行动的思路、做法与机制,以及各级团组织或青年志愿者组织围绕5项内容开展工作的思路、做法与经验。

  (一)案例主题

  1.关爱行动整体工作;

  2.学业辅导;

  3.亲情陪伴;

  4.感受城市;

  5.自护教育;

  6.爱心捐赠;

  7.先进典型。

  (二)编写人员

  关爱行动整体工作的案例由主要省级团委负责编写;5项服务内容及先进典型的案例由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组织案例所在地的团干部或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编写。

  (三)编写要求

  1.编写体例

  (1)每个案例1000—2000字;

  (2)题目简洁凝练,能够准确反映主题;

  (3)文风朴实,语言生动,注重可读性;

  (4)以生动的例子为主要支撑;

  (5)数据统计要科学、准确;

  (6)先进典型包括个人和集体两类,事迹突出、有代表性、感召力强。

  2.案例结构

  (1)主题;

  (2)主要思路与做法;

  (3)实施效果(本部分内容要少而精);

  (4)基本经验;

  (5)存在的不足或拟完善的举措。

  (四)工作要求

  本次征集的优秀案例将作为《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指导手册》的重要内容,结集出版,作为下一步指导各地工作实践的基本参考。同时,案例反映的工作情况将作为拟于7月中旬召开的全国关爱行动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发言的重要选择依据。请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案例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联 系 人:黄英锋 张燕红 黄晓伟

  联系电话:010-85212195 85212746

  传 真:010-85212049

  电子邮箱:zyzgzb@126.com

  附件: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自查情况表;

  2.开展摸底和结对工作自查情况表;

  3.阵地建设自查情况表;

  4.参与关爱行动志愿服务队伍自查情况表。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2011年5月26日

来源:中国青年志愿者网

【责任编辑:何欣】